银保监会拟修订银监法加强现代金融监管

2022-12-16 10:09:00

  银保监会11月11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银保监会表示,本次修改工作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高监管有效性为总体目标,以弥补监管短板、加大监管力度、明确监管授权为着力点。具体来看,《征求意见稿》主要对以下内容做出修改:

  完善制度建设,实现监管全覆盖。一是加强股东监管,将机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纳入监管范围,建立事前准入审批、事中持续监管、事后处置处罚的全流程监管制度。二是增加对银行业第三方机构的监管授权,明确勤勉尽责义务,授权监管机关有权要求其报送信息资料。三是增加域外适用条款,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健全涉外法治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增加域外适用条款,明确跨境信息提供的基本规则。

  健全处置机制,提升风险识控前瞻性。完善风险处置机制,从日常监管、早期干预、接管和破产清算等方面作出制度安排,增强处置工作前瞻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一是完善监管强制措施。新增限制风险资产规模、调整监管指标要求等措施,提高现行条款操作性。二是建立早期干预机制。增加机构建立恢复和处置计划规定,增加早期干预措施,提高处置主动性和市场化水平。三是完善接管和市场退出机制。明确接管组的法律地位,细化接管组的法定职责,增加具体接管措施,做好接管与破产程序的有序衔接。

  加大监管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一是完善审慎监管规则,加强行为监管,覆盖公司治理、业务营销、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内容。二是增加从业人员的监管规定和罚则,解决人员单罚法律依据不足的问题。三是提高违法成本。扩大法律责任覆盖面,提高罚款幅度。衔接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明确罚没并举,强化震慑效果。

  提升监管能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一是总结简政放权成果,明确许可条件、项目和时限等。二是完善监管体系建设。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要求,增加“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作为监管目标。增加监管机关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审计、评估的规定,强化金融监管的专业化支持。三是加强履职保障,强化监管问责,树立依法履职、从严监管、精于监管的工作导向。

  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卫国对记者表示:“本次修订《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顺应时势,总结经验,抓重点,补短板,着力于完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精度,丰富监管工具,增强监管能力,可以说是在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强监管’金融体制基础上的一次重要的‘系统升级’。”

  王卫国认为,通过本次《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加上《商业银行法》修订和《金融稳定法》制定,我国的金融立法将迎来一个更加鼓舞人心的大好局面。“这些法律的实施将会对我国金融经济在新时代的发展提供更加充分有力的保障。”王卫国说。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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